湖科附二专〔2020〕41号
关于医保工作专题会议纪要
2020年10月9日,党委书记黎群武主持召开医保工作专题会议。会议对《咸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认真学习和深入讨论,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全院职工要进一步认真学习《办法》,并积极向社会宣传本《办法》,方便群众就近医疗,提高医院影响力。
二、《办法》过渡期为2020年10月1号---2021年1月1号。
1.过渡期内,对住院患者做到能收尽收、应收尽收,能办理住院转诊的尽量办理;办理住院转诊有困难的,由市场部及相关科室协助办理。
2.确定不能办理转诊的,按湖科附二行政办公会会议纪要(〔2020〕29号),为病人报销60%,其中,30%由病人医保支付,30%由医院结欠,具体实施办法由财务科拟定。
与会领导:黎群武 查文良 张 欢 陈克全 梅武轩 赵大运
参会人员:党政办、财务科、信息科、医政科、门诊办、护理部、内科、外科、妇产 科、儿科、男病区、女病区、心理科、老年科、中医康复科负责人、
市场部全体人员
记 录:程国胜
湖北科技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党政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