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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管理与医疗事故的防范

时间:2011-12-29  作者:鄢爱平  点击:

医疗安全管理与医疗事故的防范

研究员 石顺松  

  中国工程院院士黄志强说,安全才是最重要的。为了保护人们的生命健康权,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积极开展医疗安全教育,既是二级医院评审工作的需要,更是创建平安医院的需要。防范医疗事故,应把坚持医疗安全教育、以预防为主,早期预警,提升服务质量作为一项重要原则。
  一、医疗安全管理的概念
  病人在医院医疗过程中,凡是由于医疗系统的低能状态或医疗管理过失等原因而给病人造成允许范围以外的心理,机体结构或功能上的障碍、缺陷或死亡均属于医疗不安全。相反,医疗安全是指病人在医疗过程中不发生允许范围以外的心理,机体结构或功能上的障碍、缺陷或死亡。
  医疗安全或不安全是相对的,不同的时期、不同的主客观条件有不同的标准。誓如说:由于病人病情危重、限于当时的医疗技术水平和客观条件,发生难以预料的意外或难以避免的后遗症,就不能说是医疗不安全的结果。因此,评价医疗安全与不安全,应以当时所允许的范围与限度为依据。医疗安全是医疗质量高的标志之一,而医疗不安全,是医疗管理水平低下的一个重要特征。
  为了保证医疗安全,必须对医疗不安全因素进行有效地控制。由于医疗安全管理不善、致使不安全因素不能有效地控制,而给病人造成不应有的痛苦、残废甚至死亡等情况。所以,医疗安全管理对于提高医疗质量,提高医疗经济效果,以及保证医院功能的有效发挥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影响医疗安全的因素
  影响医疗安全的因素,它是多类项的,往往一项因素存在于多类因素之中,有时界限并不明显。
  (一)医源性因素
  影响医疗安全的医源因素主要是指医务人员的言语和行为不当或过失而给病人造成了不安全感或不安全结果。例如因输血发生了肝炎,因静脉注射发生了静脉脉管炎,因灭菌不好发生了手术后的感染。2005年12月,安徽省卫生厅对发生严重医源性感染,造成9名患者被摘除单侧眼球的宿州市立医院作出了行政处罚,医院损失百余万元,教训是深刻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思想、医疗作风和职业道德修养、对医疗安全与否起着很大的作用,有时起着决定性作用。
  (二)医疗技术因素
  医疗技术因素是影响病人安全的种种医疗技术原因,它包括医疗技术人员水平低下,经验不足或集体协作技术能力不高而对病人安全构成威胁因素等。例如,由于技术操作引起的并发症;由于技术原因引起的漏诊、误诊和手术适应症的错误;由于协作技术能力低下,本可以挽救的病人而未能挽救成功等。
  (三)药源性因素
  药源性因素是指由于使用药物而引起不良后果的因素,包括用药不当,用药过失或无效用药等原因形成药源性疾病,造成病人不安全后果。例如,临床用药剂量过大,配伍禁忌或连续服用超过限量,常导致病人不同程度的过敏,毒性反应甚至死亡。
  (四)医院卫生学因素
  1、院内感染:诸如各种交叉感染、手术感染、新生儿感染、输血、输液感染等。
  2、环境污染:诸如有害物质和细菌、病毒对室内外空气、地面和水的污染。
  3、食品污染:有害物质和致病菌污染,尤其是医院职工食堂,病人营养食堂的管理,预防食物中毒是关键。
  4、射线损伤:各种带射线的设备的陈旧失修,漏电或用量过大都会给病人、职工带来不安全,因此,加强防护措施是重要环节。
  5、组织管理因素:由于职业道德教育薄弱,各种医疗管理制度不健全,业务技术培训抓得不紧,设备物质管理不善,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不力等。规章制度不健全,无章可循有章不循,不认真执行操作规律、不认真执行各种查对制度甚至玩忽职守,是产生医疗事故和纠纷的主要原因。
  三、医疗事故与纠纷的防范
  1、全面提高医务人员素质。提高医务人员素质是防范医疗事故与纠纷的重要环节。一是加强职业教育与修养 ,树立牢固的服务宗旨,认真负责的精神、奉献和关爱病人的精神。二是提高医务人员业务能力,加强职业培训,进修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重视医学模式的转变。我们应从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中解脱出来,重视“生物—心理—社会”模式在疾病发生发展及治疗转归中的作用,懂得病人心理、经济条件、家庭关系,民族风俗、文化程度、人格个性对健康的影响,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3、健全卫生法规、加强法制教育。
  4、重点预防产生医疗纠纷的5个突出问题。
  1)法律意识淡漠。一些单位的人员不重视法律法规,以应付的态度对待医疗质量和各项检查,没有真正狠抓医疗质量,没有重视医疗安全工作是导致医疗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也是造成近年来医疗事故不断上升的重要原因。
  2)责任心不强。一些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但由于极少数医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待病人不认真询问病史,不做全面体格检查,草率处置,导致纠纷和事故的发生。
  3)沟通、告知不到位。告知不到位是产生非技术性医疗纠纷的主要因素。医生与患者之间应建立平等的诚信的医患关系,医生应履行告知义务,在有利于病人的情况下,将病情、治疗方法等情况如实告知患者或家属。但在实际中,医患之间往往因为沟通不够,告知不到位、导致医生侵害了患者的合法权益而造成医疗纠纷。
  4)擅自使用新技术。医疗新技术的引进和开展没有经过科学的论证和严格的准入制度引起越来越多的医疗纠纷。
  5)急于扩张添风险。医疗机构的规模快速扩张,而相应的管理没跟上,导致病人的疗效或服务不满意,引发医疗纠纷。随着医院规模的扩大,对内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增加了医疗事故发生的风险。
总之,在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中,医院管理者要担负起医疗安全的责任,要把医疗安全放在医院管理的首要位置,把医疗质量作为医院的第一生命看待,医疗机构要强化服务基础质量,定期开展“三基三严”培训,从而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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