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科附二专〔2020〕35号
关于解决咸宁市特殊医疗监管中心
施工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
2020年8月31日,党委书记黎群武主持召开关于解决咸宁市特殊医疗监管中心施工问题的专题会议,会议做出了如下决定:
1、心理科病人搬迁。男病区周二完成病人转移工作,由二楼转移到三楼,铁门外的一级病房男病区保留;心理科周三完成病人转移工作,由2号楼二楼转移到3号楼二楼。原则上精神科四大病区互通,哪里有位置哪里安置,防止病人流失。
2、2号楼外墙线路清理。总务科负责重装2号楼临时电路,切断外墙所有杂乱线路,周四完工并告知顺天公司。
3、一、二层门窗医院装修时拆除。设备科将库房搬至饮食服务中心康佳超市,该报废的设备走程序报废,周四完成;设备科毛秀丽暂时搬到保卫科办公室办公,信息科负责网络;把2号楼负一楼靠里的两间房借给施工单位使用。
4、2号楼用水问题。现行供水主管道不变,保障一楼、负一楼、负二楼的正常用水,其他楼层因装修需要用水或停水,再另接临时水管,周五完成,总务科负责;迅速启动增压泵供水新系统。
5、消防工程问题。2号楼二楼的消防工程并入三、四、五楼一起统一设计、施工、验收,医院分摊部分设计费、管道费等,总务科负责与施工方沟通协调。
6、2号楼信息设备清理。2号楼楼层交换机要迅速拆除收回,一楼机房就地采取保护措施,周二完成,信息科负责。
与会领导:黎群武 查文良 余后火
参会人员:余静萍 黄 忠 艾 伟 涂亚莉 王兵华
程 平 曾德志 徐美荣 廖 丹
记 录:余静萍
湖北科技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办公室 2020年8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