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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英宏同志任临床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咸宁市精神病医院)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时间:2016-03-28    作者:<a href='/ShowAuthor.asp?ChannelID=1&AuthorName=程仁杰' title='程仁杰'>程仁杰</a>     浏览次数:


    2016年3月28日上午,湖北科技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晓先,纪委副书记杨益明,党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组织部副部长陈睦富一行来我院宣布学校党委对余英宏同志职务任免决定。党总支书记、院长黎群武,党总支常务副书记刘祖松,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及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组织部副部长陈睦富同志主持。
  会上,陈睦富同志宣读了学校党委关于余英宏同志派驻湖北科技学院临床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咸宁市精神病医院)正处级纪检监察员,免去其纪委副书记职务的决定,杨益明同志解读了余英宏同志任新职后的工作职能和工作职责。黎群武同志讲话,坚决拥护学校党委决定,要求医院领导班子及全院干部职工全力支持和配合余英宏同志的工作。余英宏同志也做履职发言,希望尽快融入临床/附二医院大家庭中,将自己放在建设者的位置,为医院建设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最后张晓先同志作重要讲话,对我院建设发展给予肯定并寄予希望,一是要求领导班子要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吸取更多的正能量来促进医院发展,二是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建设“两个主体责任”,同时做好“两学一做”学习工作,三是希望“两个试点”(党政一肩挑,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在我院形成新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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