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查房制度。
1、住院医师查房制度
(1)住院医师查房的主要任务是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在诊疗计划原则下对病情作对症处理,遇到疑难复杂问题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决定,住院医师对所有病人每日至少查房二次。住院医师查房应按时进行(上午、下午各一次),上午查房可以在主治医师的带领下同时进行,下午主要对重点病人查房。接到护士报告或病人反映,应随时查房。
(2)应重视病人的主诉,并作相应的检诊,不允许不检查病人就处置。
(3)查房发现的病情变化情况,应在病程记录中记载,并向上级医师报告。
(4)落实医嘱执行情况和检查报告单,分析检验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和治疗意见。
(5)加强与病人的沟通,做好病人的思想工作,督促病人配合执行医嘱,如按时服药、卧床休息、适宜运动、饮食要求等。
(6)做好上级医师查房前的准备,备好病历、影像检查胶片、检验报告和所需检查器材,上级医师查房时要报告病情,提出要解决的问题,及时做好查房记录。
2、主治医师查房制度
每日上午带领住院医师对所管病人进行系统查房一次,接到下级医师或护士报告应随时到场重点查房。
(1)听取住院医师报告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人的陈述。
(2)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人进行重点检查和讨论,必要时报告主任(副主任)医师或提交科室病例讨论。
(3)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
(4)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病人出院、转院等。
3、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制度
每周查房至少2次。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前,主治医师应督促经管医师作好有关准备,查房时经管医师简要报告病情后,作必要的补充。主任(副主任)医师应认真听取下级医师的报告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可在病人面前质询、答疑问题,可当场质询或答疑,对下级医师严格要求。
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内容包括:
(1)审查新入院、危重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
(2)解决疑难病例诊疗问题。
(3)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
(4)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5)审查和决定会诊,讨论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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