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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术前讨论制度

时间:2017-03-07  作者:<a href='/ShowAuthor.asp?ChannelID=1001&AuthorName=医务科' title='医务科'>医务科  点击:

术前讨论制度

 

为了确保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病人住院期间在施行手术前《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中规定的三级、四级和特殊手术均应进行术前讨论(急诊手术除外),一级、二级手术和其他手术根据病情由科主任决定是否进行术前讨论。

1、术前应认真进行讨论和周密准备,每次术前讨论原则上全科人员参加。如新开展的手术或重大手术则要求麻醉医师及有关人员要参加。讨论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主管医师应收集齐备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必要时做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讨论时由科主任或科主任委托的主持人(副主任医师以上)主持,主管医师报告病案(包括一切检查资料),提出诊断、鉴别诊断、手术指征及术前准备情况,然后由主治医师补充。

2、术前讨论重点为术前评估、术前准备、手术方案,预计手术中和手术后可能出现的意外及其并发症,订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等。

3、讨论时应充分发表意见,全面分析,任何意见均应有充分的理论依据,最后尽可能达到意见统一,并作出明确结论。主持人总结科内讨论意见。

4、术前讨论记录由主管医师书写。讨论须即时记入科室相关记录本中,整理后的术前讨论意见及结论记录须在病程记录中另立专页,并标明“术前讨论记录”,由科主任或科主任委托的主持人审阅、并亲笔签名以示同意主管医师的记录。并随病历归档。

5、术前讨论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时间、讨论地点、主持人和参加者的姓名、职务(职称)。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入院时间、拟进行手术时间、最后诊断。参加者发言纪要,重点记录手术的可行性、术前准备、手术方案、麻醉方式、麻醉和手术中及手术后可能发生的危险及意外、防范措施、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

术前总结按《病历书写规范》的规定执行。

文章录入:肖达明    责任编辑:肖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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